中文法学

以脚注和《法学引注手册》为共同基准,同时服从目标刊物细则。

Bluebook

美国判例、法规、法律评论和法律备忘录常用。

OSCOLA

英国法学写作常用,强调法律权威的脚注引证。

Harvard

作者年份制,常见于社会科学和跨学科论文。

Chicago

兼有注释-书目制和作者-日期制,适合人文社科写作。

GB/T 7714

中国学位论文、社科论文和文末参考文献常见。

APA 7th

实证法学、法社会学和法律心理学常会遇到。

McGill

加拿大法律写作和加拿大法比较研究常用。

AGLC

澳大利亚法律写作常用的统一法律引注指南。

香港法

处理中立引证、报告集、法例章号和双语材料。

国际法

处理条约、ICJ、联合国文件和国际组织材料。

欧盟法

处理 CJEU、ECLI、OJ、条例和指令。

Chinese Legal Citation

中文法学引注体例

中文法学论文通常以脚注呈现文献来源。下面列出常见期刊和共通手册的简要版,正式投稿时以目标刊物最新说明为准。

《法学引注手册》

中文法学引注的共通基准

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推荐,参与制定和使用单位包括《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法学家》等中文法学期刊,以及多家法律出版社和中国知网。

简要规则

  • 通常采用页下脚注。
  • 引注应必要、真实、相关、权威,优先引用原始出处。
  • 中文文献多用书名号;间接引用常用“参见”,转引应慎用并标明来源。

示例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

中国法学杂志社

《中国法学》简化注释体例

中国法学杂志社单列中文注释体例和外文引注规范简化版,适合投稿前作为格式核对入口。

简要规则

  • 先按目标刊物发布的简化版体例统一中文与外文注释。
  • 中文文献核对作者、篇名、刊名、年份、期数和页码。
  • 外文文献同时注意期刊名、卷期、页码和法域习惯。

示例

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法学》2014年第4期,第18页。[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中外法学》

《中外法学》引证体例

该体例明确采用脚注、每篇稿件编号连排,并对中文文献、外文文献、司法案例、法条和网络资料分别给出示例。

简要规则

  • 注释信息一般按作者、文献名称、出版信息、页码排列。
  • 非直接引用原文前加“参见”;原则上少用转引。
  • 同一文献再次引用可用“同上注”或“见前注”。

示例

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5页。陈瑞华:“程序性制裁制度的法理学分析”,《中国法学》2005年第6期,第155页。王放与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1民初1691号。

《法律科学》

《法律科学》注释体例

该刊自2021年第1期起执行新的注释体例,并说明其他未尽事项以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法学引注手册》为准。

简要规则

  • 采用页下脚注、连续编号。
  • 期刊类作品标明作者、篇名、刊名、出版年、刊期和页码。
  • 网络文献应写明作者、文献名、网址及访问日期。

示例

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法学》2014年第4期,第18页。陈金钊:《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及其意义——兼论法律方法的功能》,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5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66页。

《法学家》

《法学家》等期刊的投稿体例入口

《法学家》网站在下载中心提供本刊注释体例。实际投稿时,应以目标刊物最新公布版本为准。

简要规则

  • 投稿前先下载目标刊物的注释体例。
  • 先统一脚注样式,再处理摘要、关键词、作者信息等投稿部件。
  • 不要把一个刊物的细节当然套用于另一个刊物。

示例

同一篇中文论文,投往不同刊物时,可能需要调整篇名引号、是否使用“载”、注码位置和重复引用格式。

Global Styles

通行体例与比较法材料

通行体例之间差异很大。法律写作优先看法域和刊物要求;跨学科写作则优先看课程、出版社或期刊指定。

中国通用参考文献著录

GB/T 7714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是中国大陆学位论文、社科论文和综合性期刊常见的参考文献著录标准。它不专属于法学,但很适合课程论文、学位论文和跨学科论文的文末参考文献。

简要规则

  • 常用顺序编码制或著者-出版年制,按学校或期刊要求选择。
  • 文献类型可用标识码,如专著 M、期刊 J、学位论文 D、报告 R、电子文献 EB/OL。
  • 中文学位论文和社科论文常用它整理文末参考文献,再配合法学脚注处理法律材料。

示例

王名扬. 美国行政法[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陈瑞华. 程序性制裁制度的法理学分析[J]. 中国法学, 2005(6): 153-16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S]. 2020.

社会科学作者年份制

APA 7th

APA 第7版是心理学、教育学、社会科学和部分实证研究常用体例。法社会学、法律心理学、实证法学、AI 与法律研究中,若期刊或课程要求作者年份制,APA 很常见。

简要规则

  • 正文用作者姓氏和年份,直接引文补页码。
  • 文末 References 按作者字母顺序排列,并使用悬挂缩进。
  • 期刊论文通常写作者、年份、题名、期刊名、卷期、页码和 DOI。

示例

正文:法律现实主义研究可与经验材料结合(Ewick & Silbey, 1998, p. 45)。Hart, H. L. A. (2012). The concept of law (3rd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Dahl, M., Magesh, V., Suzgun, M., & Ho, D. E. (2024). Large legal fictions. Journal of Legal Analysis, 16(1), 64-93.

美国法律写作

Bluebook

美国法学院、联邦法院和法律评论常用的法律引注系统。适用于美国判例、成文法、法规、法律评论和法律备忘录。

简要规则

  • 判例通常写案件名、卷号、报告集缩写、起始页、精确页码和年份。
  • 法规写标题号、法典缩写和条号。
  • 学术论文脚注通常写作者、题名、卷号、期刊缩写、起始页、精确页码和年份。

示例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347 U.S. 483, 495 (1954).42 U.S.C. § 1983 (2018).Lon L. Fuller, Positivism and Fidelity to Law, 71 Harv. L. Rev. 630, 632 (1958).

英国法与英联邦法学写作

OSCOLA

Oxford University Standard for Citation of Legal Authorities,由牛津大学法学院编辑,英国法学院和法律出版物广泛使用。

简要规则

  • 主要使用脚注,正文一般不使用作者年份夹注。
  • 英国判例重视中立引证、法院、报告集和精确段落或页码。
  • 书籍和论文格式相对简洁,通常省略多余标点。

示例

Donoghue v Stevenson [1932] AC 562 (HL).Human Rights Act 1998, s 6.HLA Hart, The Concept of Law (3rd edn, OUP 2012) 94.

作者年份制

Harvard

Harvard 通常指作者年份制,而非一个单一官方手册。不同大学会有本校版本,但核心是正文夹注与文末参考文献一一对应。

简要规则

  • 正文写作者姓氏、年份,直接引文补页码。
  • 文末参考文献按作者字母顺序排列。
  • 同一作者同一年多篇作品可用 a、b、c 区分。

示例

正文:Hart (2012, p. 94) argues...正文:规则的有效性依赖承认规则(Hart, 2012, p. 94)。参考文献:Hart, H.L.A. (2012) The Concept of Law. 3rd ed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

Chicago

Chicago 同时提供注释-书目制和作者-日期制。法律史、法社会学、政治理论、思想史类法学研究常会遇到。

简要规则

  • 注释-书目制用脚注或尾注,文末可列书目。
  • 作者-日期制在正文中用作者和年份夹注。
  • 选哪一种通常取决于课程、出版社或期刊要求。

示例

脚注:H. L. A. Hart, The Concept of Law, 3r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94.书目:Hart, H. L. A. The Concept of Law. 3rd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作者-日期:规则的有效性依赖承认规则(Hart 2012, 94)。

加拿大法律写作

McGill Guide

Canadian Guide to Uniform Legal Citation 通常称 McGill Guide,是加拿大法学院、法院、律师和法律期刊广泛使用的法律引注指南,适合加拿大法和英美法比较研究。

简要规则

  • 判例通常写案件名、年份或报告集、卷号、报告集缩写和起始页。
  • 加拿大法规需注意联邦或省级法源、修订法规年份、章号和条号。
  • 双语和双法系材料应按被引用文本的语言和法域习惯处理。

示例

Reference re Secession of Quebec, [1998] 2 SCR 217.R v Oakes, [1986] 1 SCR 103.Criminal Code, RSC 1985, c C-46, s 1.

澳大利亚法律写作

AGLC

Australian Guide to Legal Citation 是澳大利亚法律写作最常见的引注指南,适合引用澳大利亚判例、成文法、议会材料、期刊文章和比较法材料。

简要规则

  • 以脚注为主,判例通常写案件名、年份、卷号、报告集缩写和起始页。
  • 法规写法要标明法名、年份、管辖区缩写和具体条款。
  • 澳大利亚公法、公司法、竞争法和普通法比较论文中很常用。

示例

Mabo v Queensland [No 2] (1992) 175 CLR 1.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s 18.Australian Constitution s 51(xx).

香港判例、法例与本地材料

香港法

香港法研究常需要同时处理中立引证、报告集引证、案件编号、香港法例章号和双语材料。它适合香港公法、公司法、普通法和中国法比较研究。

简要规则

  • 有中立引证时优先记录,如 HKCFA、HKCA、HKCFI。
  • 已刊载案例可同时保留 HKLRD、HKC、HKCFAR 等报告集引证。
  • 香港法例通常写章节号 Cap.、条号 section,以及必要时的中文法例名称。

示例

Sham Tsz Kit v Secretary for Justice [2023] HKCFA 28.Ng Ka Ling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1999] 1 HKLRD 315.Companies Ordinance (Cap. 622), s 462.

条约、国际法院与联合国文件

国际法材料

国际法论文常引用条约、ICJ/PCIJ 判决、仲裁裁决、联合国文件、WTO 文件和国际组织材料。可用 OSCOLA 国际法补充、Bluebook 或目标期刊指定体例统一处理。

简要规则

  • 条约写明名称、通过日期、生效日期、条约集和页码。
  • 国际法院判决写明案名、阶段、年份、报告集和页码。
  • 联合国文件要保留机构、文件号和日期。

示例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adopted 23 May 1969, entered into force 27 January 1980) 1155 UNTS 331.Military and Paramilitary Activities in and against Nicaragua (Nicaragua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Merits) [1986] ICJ Rep 14.UNSC Res 1373 (28 September 2001) UN Doc S/RES/1373.

CJEU、ECLI、条例与指令

欧盟法材料

欧盟法研究常见于竞争法、数据保护、AI 监管、环境法和贸易法。引用时要注意 CJEU 案号、ECLI、Official Journal、条例和指令编号。

简要规则

  • CJEU 判例可写案件号、案名、ECLI 和报告集或年份。
  • 条例、指令和决定应保留正式编号、题名、年份和 OJ 信息。
  • 检索和核验时可同时记录 ECLI、CELEX 或 EUR-Lex 永久链接。

示例

Case C-131/12 Google Spain SL v Agencia Espanola de Proteccion de Datos (AEPD) ECLI:EU:C:2014:317.Regulation (EU) 2016/679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2016] OJ L119/1.Directive 2012/19/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2012] OJ L197/38.

How to Choose

如何选择体例

引注体例没有抽象的最好,只有与作品类型、法域、期刊和课程要求相匹配。

投中文法学期刊

先看目标刊物体例;若刊物说明采用《法学引注手册》,再按该手册统一细节。

写学位论文

学校若要求文末参考文献,通常可用 GB/T 7714;正文法律材料仍建议用脚注说明。

写美国法论文

涉及美国判例、法规和 law review 文献时,优先使用 Bluebook。

写英国法论文

涉及英国判例、成文法和英国法学论文时,优先使用 OSCOLA。

写社会科学论文

法律心理学、法社会学、实证法学和 AI 法学研究,常会遇到 APA 7th 或 Harvard。

写加拿大或澳洲法

加拿大法优先 McGill Guide,澳大利亚法优先 AGLC。

写香港法论文

记录 HKCFA、HKCA、HKCFI 等中立引证,同时保留 HKLRD、HKC、HKCFAR 等报告集信息。

写国际法或欧盟法

国际法材料要保留条约集、ICJ 报告、联合国文件号;欧盟法要保留 ECLI、OJ 和法规编号。

写交叉学科论文

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或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可按期刊要求选择 Harvard、APA 或 Chicago。

中英文混合文献

中文正文中引用外文文献,通常仍服从目标中文期刊的外文注释规则。

课程论文

若教师未指定体例,中文法学写作建议采用《法学引注手册》的简明脚注规则。

Checklist

提交前核对

好的引注不是形式主义,而是让读者能够复核你的材料、判断你的论证,并看见你对前人成果的尊重。

  1. 每条引注都能让读者找到原始出处。
  2. 同一篇论文内部只使用一种主导体例。
  3. 直接引用必须有精确页码或段落号。
  4. 间接引用和转引要有清楚标识。
  5. 法条写明条、款、项、目,判例写明法院、案号或报告集。
  6. 网页资料保留网址和访问日期,重要网页最好存档。
  7. 文献管理软件生成后仍要人工核对。
  8. 投稿前按目标刊物最近版本重新通读注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