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入
跨学科框架何时能真正解释法律,而不是只给法律问题换一个术语?
专题 9
理解法学如何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技术研究等学科共同工作。
跨学科框架何时能真正解释法律,而不是只给法律问题换一个术语?
交叉学科研究以法律问题为中心,引入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科技研究等工具。它的目标不是把法律问题改名为其他学科问题,而是让外部理论解释法律自身无法解释的现实或机制。
好的交叉研究需要双重纪律:既要尊重外部学科的方法要求,也要回到法律概念、制度和规范评价。否则容易变成术语拼贴,既不够法学,也不够社会科学。
先把专题问题改写为可回答的研究问题:跨学科框架何时能真正解释法律,而不是只给法律问题换一个术语?
围绕 理论框架、经验材料、制度分析 选择规范文本、案例、数据、比较材料或理论文献。
用 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律与政治、法律史 说明你的研究准备改变哪一个概念、解释、证据或制度判断。
本专题关联 23 条文献,其中中文 12 条、英文 11 条。建议先读方法论材料确定研究类型,再用中文文献理解中国法学语境,最后用英文经典扩展理论与比较视野。
展示法律制度如何放在基层社会结构、实践和经验材料中理解。
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展示经济学如何改变法律问题、制度设计与责任分配的分析方式。
Posner,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9th ed., Wolters Kluwer, 2014.
围绕法学作为解释性、规范性、经验性学科的多重性质展开。
Van Hoecke ed., Methodologies of Legal Research, Hart Publishing, 2011.
展示如何从中国社会实践和制度环境中提出法学问题。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
以习惯法为对象连接档案、社会理论和国家法秩序,是法律史与社会科学结合的经典范例。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
用 repeat players 与 one-shotters 解释诉讼资源不平等,是法社会学理论构建经典。
Galanter, M. (1974). Law & Society Review, 9(1), 95-160.
展示如何把政治经济学重建为分析法律制度、权力和不平等的框架。
Britton-Purdy, J., Grewal, D. S., Kapczynski, A., & Rahman, K. S. (2020). Yale Law Journal, 129, 1784-1835.
通过日常叙事研究普通人如何理解和使用法律。
Ewick, P., & Silbey, S. S. (1998). The Common Place of Law.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以邻里和牧场纠纷说明社会规范如何替代正式法律。
Ellickson, R. C. (1991). Order Without Law: How Neighbors Settle Disput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情境完整性理论适合解释数据隐私、平台治理和 AI 决策的规范结构。
Nissenbaum, H. (2010). Privacy in Context.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用课堂语言研究说明法律思维如何被训练出来,适合把法律教育作为经验研究对象。
Mertz, E. (2007). The Language of Law Schoo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可与 Mertz 对读,展示法律教育如何既训练技术能力,也塑造权力和身份结构。
Kennedy, D. (1983). Legal Education and the Reproduction of Hierarchy.
把法律作为社会行为来解释,适合讨论法社会学中理论命题与经验材料的关系。
Black, D. (1976). The Behavior of Law. Academic Press.
经典展示程序本身如何成为惩罚,适合训练学生把程序从文本规则转化为制度经验问题。
Feeley, M. M. (1979). The Process Is the Punishment.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适合启发学生把法律经验研究理解为现场、材料、方法和自我反思的结合。
贺欣:《街头的研究者:法律与社会科学笔记》,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从法律人共同体和国家秩序理解法律职业,适合专题2和理论页讨论法律思维的社会条件。
强世功:《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说明社会—法律研究与法教义学的分工、比较和可能的互补关系。
韩宝:《各归其位:“社会—法律研究”方法的展开》,《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7年第30期,第21-54页。
提出以田野工作、经验饱和、因果链条和机制解释展开法律经验研究。
陈柏峰:《法律经验研究的机制分析方法》,《法商研究》2016年第4期。
把经验材料储备、田野发现、理论构思和命题表达拆解为可学习的研究过程。
陈柏峰:《法律经验研究的微观过程与理论创造》,《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2期,第171-192页。
从调研传统、苏力式经验研究、定性与定量分化等线索,解释中国法律实证研究的历史来源与共同挑战。
陈柏峰:《法律实证研究的兴起与分化》,《中国法学》2018年第3期,第132-149页。
从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和法律认知科学等进路梳理社科法学的整合方向。
侯猛:《社科法学的研究格局:从分立走向整合》。
讨论法律社会科学研究的规范边界、事实边界和跨域协同问题。
郭栋:《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理论边界与跨域协同》,《经贸法律评论》2019年第4期,第133-147页。
从法律的复数性和制定法的动态性说明教义学与非教义学知识并存的根据。
郑永流:《法律的“交叉”研究和应用的原理》,《中国法学》2018年第4期,第124-139页。
研究问题:资本市场短期主义如何影响上市公司长期投资,监管改革应如何回应?
贡献:系统评估主要资本市场改革方案,并提出面向长期投资的监管设计。
Willey, K. (2019). Doctoral thesis. https://doi.org/10.17863/CAM.36956
研究问题:赋予非人动物基本权利是否会削弱人的权利?
贡献:通过思想史重建权利观的两种类型,回应当代动物权利争议。
Fasel, R. N. (2019). Doctoral thesis. https://doi.org/10.17863/CAM.44968
研究问题:中国当代法学研究格局中有哪些不同范式,它们如何竞争与共存?
贡献:把中国法学发展概括为政法法学、诠释法学和社科法学等研究取向的互动。
苏力:《也许正在发生》,《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3期。
研究问题:清代习惯法如何在国家法与地方社会之间运行?
贡献:用多种一手材料重构习惯法的形态、功能和国家关系。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
研究问题:法律研究为何需要重新连接市场、权力、民主和分配?
贡献:提出法律与政治经济学框架,批判法律与经济分析中去政治化的市场想象。
Yale Law Journal, 129, 1784-1835 (2020).
研究问题:普通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理解、讲述和使用法律?
贡献:把法律意识分解为日常叙事和实践策略,而不是简单的法律知识多少。
Ewick & Silbey (1998).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研究问题:在轻罪法院中,程序成本本身为何可能成为惩罚?
贡献:把程序从中性通道转化为研究对象,说明法律运行的实际负担如何改变权利处境。
Feeley, M. M. (1979).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研究问题:普通人在日常纠纷中如何理解法律、正义和报复?
贡献:用法律意识研究展示法律进入日常生活的复杂方式,而不把法律等同于正式制度。
Merry, S. E. (1990).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研究问题:社会—法律研究与法教义学是否必然竞争,还是可以各自承担不同知识任务?
贡献:通过范式辨析和比较,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社会科学研究的边界与定位。
韩宝:《各归其位:“社会—法律研究”方法的展开》,《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7年第30期,第21-54页。
研究问题:法律经验研究如何从田野材料中识别机制,而不是停留在现象描述?
贡献:提出经验饱和、因果链条和机制解释等要求,使质性研究具有更强解释力。
陈柏峰:《法律经验研究的机制分析方法》,《法商研究》2016年第4期。
研究问题:为什么法学本身具有内在交叉性,且需要教义学与非教义学知识并存?
贡献:从法律正当性和制定法动态性出发,给出交叉研究的法理学基础。
郑永流:《法律的“交叉”研究和应用的原理》,《中国法学》2018年第4期,第124-139页。
解释为什么一个问题需要教义学、实证、理论或比较方法的组合。
产出:一段 500 字方法论说明。
训练学生比较 Watson 与 Legrand 的理论分歧,并转化为制度研究问题。
产出:一份双边辩论提纲。
把法律文本或案例材料转化为可检查的编码规则。
产出:编码手册初稿和一致性问题清单。
训练学生把法社会学问题转化为可访谈的问题,并识别伦理风险。
产出:访谈提纲、伦理风险清单和方法说明。
为一个法律问题选择一个外部学科视角,并说明它能解释什么、不能解释什么。